| 生死教育的源流與理念
源流
在西方社會,有關探討死亡相關主題的教育,統稱「死亡教育」(Death Education),發展已近四十年,現已有各種的專業組織如美國的「死亡教育與輔導學會」(Association
for Death Education & Counciling, ADEC)、學會、期刊、雜誌、社區團體使用的手冊及視聽教材,還有近年探討預備死亡的電視節目如「按我們的意思
(On Our Own Terms)」。
在台灣,由於社會文化不同,死亡學與死亡教育雖有被引進及倡議達廿年歷史,(張淑美,1996),直至「安寧照顧基金會」(1990)、「佛教蓮花臨終關懷基金」(1994)及「台灣安寧照顧協會」(1995)先後成立,推展善終照顧、悲傷輔導及死亡教育,以至南華大學成立「生死學研究所」(1997),「生命教育」或生死教育等名詞己被接受於教育界和社會。
理念
西方的死亡教育隨著發展,其內涵不斷擴大,有學者將之稱為:「有關死亡、瀕死(或譯臨終、垂死與喪慟教育)(Education
about death, dying, and bereavement) (Corr et al., 1997)
綜合中外學者的說法(如Eddy & Alles, 1983; Leviton, 1977a. 1977b;
Morgan, 1997; 黃松元,1996;吳庶深,1999;張淑美,1996;趙可式,1998),台灣的生死教專家張淑美認為死亡教育或生死教育之基本理念與涵義在於:「探討死亡的本質以及各種和瀕死、喪慟主題與現象,促使吾人深切省思自己與他人、社會、自然,乃至宇宙的關係,從而能夠察覺生命的終極意義與價值,是面對死亡、克服對死亡的恐懼與焦慮、超越死亡、省思生命,使吾人能體會真愛與珍惜,展現人性光輝,活出生命意義的教育」。
香港生死教育初探
香港的善終運動早在八十年代初崛起,至現在善終服務和有關的專業訓練雖已有長足的發展,社區教育卻遠遠落後,「生死教育」一詞對一般學校來說頗陌生,少數學校自覺地透過宗教科或倫理科探討有關生死教育或處理情緒的題材,內容及方法要靠自己摸索及發展。實行情況顯得「零星落索」。香港教育署在1996年向各學校提供「學校公民教育指引」,當中只有極少篇幅提到個人層面的普遍性核心價值,例如:「生命神聖」、「人性尊嚴」等,有關的教材或具體指引則欠奉。雖然近年教署已鼓勵各學校將公民教育由過去零碎的跨科目納入正規科如倫理、公民及德育科等,然而一般學校在緊迫的課程進度、考試成績指標為重的情況下,加上極度欠缺有系統的死亡教育概念、教材,很多學校都會忽略這方面的教育,待校內有死亡事件發生時才以補救方式處理,例如進行輔導及教導,欠缺前瞻性的教育對策及具體規劃。另一方面,香港青少年自殘或自殺事件頻仍,其輕率處理生命的態度實在教人擔心,傳媒對死亡事件的誇大化、淒美化和虛擬化固然影響了青少年對生命真象的了解,導致他們對生命不懂珍惜,然而我們的社會和教育制度亦欠缺對生命與死亡意義之探索。
香港中文大學早於數年前開辦「死亡與不朽」的通識課程,講者陶國璋博士,更推廣至校外的社區哲學課程,嶺南大學亦推出類似課程,唯教育當局對於中小學及師訓學院尚未正視及關注這方面的需求。
近年帶動香港生死教育的倡導者/推動者倒是一些社區善終服務機構,例如贐明會和香港善終服務會(現稱善寧會),推行的活動包括講座、研討會和體驗式服務計劃,亦有個別提供善終服務的醫院與社區服務團體合作,使社區人士有機會服務末期病人,又同時學習到生死教育。贐明會自1996年起不斷舉辦體驗式善終教育計劃,每逢暑假讓中學生有機會透過服務末期病人以體驗生死的意義,該計劃為參加者帶來正面的影響和
寶貴回憶。
贐明會在1999年曾對66位當年年齡介乎17至25歲的參予學生進行有關計劃對他們生死態度之影響的調查。有關死亡的知識及教育來源,調查反映青年人多從傳媒、漫畫及書籍等來源獲得死亡的知識,從正規的學校課程則相對地少,部份受訪者更提議將生死教育納入正式的倫理課程。他們對生死教育內容亦有以下提議:
| 1. 善終服務介紹應為主題之一 |
| 2. 灌輸有關生死正確之知識及正面態度 |
| 3. 如何面對親人離逝。 |
形式方面,應該以活潑之方式為主,例如:活動營、探訪、使用影音媒體、討論及分享感受等等。上述調查結果可作為日後本地推行生死教育的參考。
香港生死教育的前景,可說是「亟需要,路還遠」,因為沒有從上而下政策的積極推廣、支援及規劃,但是從社會各層面自覺地開展也有它的好處,例如創意和彈性多。
生死教育的重要性
生死在現今科技及醫藥發達的社會,人類平均壽命較昔日提高許多,這也意味著人們在今日社會中,面臨死亡事件所帶來的衝擊與問題的機會率大增,死亡教育愈形重要與迫切。如台灣已故<生死學>專家傅偉勳教授在其著作「死亡的尊嚴與生命的尊嚴」一書中所言:「隨著科學技術的急速發展,醫學知識的增高與普及,醫藥設備的大大充實,經濟生活的逐步改善,生活品質的不斷提高與要求,電視媒體的普及化,娛樂事業的發達,社會高齡化現象,乃至關涉死亡的種種法律與道德問題的複雜化(如安樂死問題)等等,我們處處可以看,現代人對於死亡的負面心理(如恐懼、不安)與隨伴著種種複雜的精神狀態,實有異乎現代以前的一些特點,值得我們注目與反思。」(傅偉勳,1993)
在國內擅長生死哲學研究的鄭曉江教授亦指出現代人對死亡的困惑和恐懼需要透過教育建立正確、積極的死亡觀來超越之,如其所言:「現代人在人生的狀態上要遠遠高於傳統人,但由於特別關注「生」,無暇對死作深度思考,在死亡的問題上產生極大的困惑,這就使現代人之生活品質難以真正的提高;所以,我們不僅需要建構一種科學且合意的人生觀,還必須擁在正確的死亡觀,以獲得某種生死的大智慧,從而既提升生命的質量,獲得幸福順暢快樂的人生,同時也能夠消解死亡的心理恐懼,平抑死亡引發的悲痛與創傷,並為人生充上永不枯竭的動力,最終超越死亡。」
1983年Eddy和Alles在其合著的<Death Education>一書中,對於死亡教育的重要性更提出了綜合性的說法:
- 幫助人們面對自己的死亡,個人可以使用有效的問題解決技術與處理策略,以處理內在的衝突與對死亡的恐懼。
- 日常生活中的音樂、藝術、文學、對死亡的描寫、宣洩、以及媒體對死亡大肆報導、渲染,而成人對死亡卻又噤口不言,更需透過死亡教育使我們正視這些衝突的訊息,而以較健康、正常的觀點來從死論生。
- 因為死亡宣告一個人的生命的結束,透過思考死亡,可以協助人們去評價自己的生活,進而鼓勵人們培養出提昇健康與幸福的生活型態。
- 協助專業或非專業(包括家屬)的照顧者能夠覺得很坦然地給臨終病人及喪親者提供合宜的情緒支持。
- 幫助一般對死亡與瀕死毫無所知的門外漢了解有關的術語、主題及趨勢。
- 幫助人們可以公開地為自己的死亡作準備:如何預立遺囑、宣告自己將來希望選擇什麼喪葬儀式、遺體要如何處理;如罹患重病希望繼續用醫藥方式“延長”生命嗎?
死亡教育廣受各級學校社會人士及有關專業領域的接受與重視之後,其需求更見殷切,Kalish認為有如下原因(Kalish,1989:75;Corr
et al.,1997,pp.10-11),可見其需要性與重要性:
- 很多早期生命經驗中有關死亡的疑問未獲解決,個人想尋求了解。
- 目前正面臨和生死攸關的問題,例如自己或家人得到致命重病。
- 相關職業人士工作上的需要,例如醫護人員、社工人員、牧師、安寧照顧組織的人士。
- 希望能對死亡有更深了解,並想知道如何更有效處理自己和他人的死亡與悲傷之相關問題。
生死教育的目標和內容
目標
死亡教育的目標,是不同教育對象,重點自有不同(Leviton, 1977a,
1977b; Morgan,1997)。Wass(1994)則認為一般離不開以下三大層面:(1)接受死亡相關的訊息;(2)發展處理與面對死亡相關事件的能力與技術;(3)澄清與培養個人的價值觀。Corr等人(Corr
et al.,1997,pp.13-17)闡述死亡教育的層面及其實施方法,綜述如下:
在認知層面目標上:應提供學習者各種死亡有關事件與經驗的資訊,並提供輔助使其了解這些經驗,提供事實與討論,使學生了解並能統整資訊和經驗的教學活動,是達到認知層面目標的方法。情感的層面:應讓學生學會如何面對死亡、瀕死和喪慟的感情與情緒,其重點在於教導人們在面對喪離時,如何洽當地處理哀傷與喪慟的情緒,分別與討論哀傷的反應是重要的方法;另外,對於尚無喪離死別經驗者,也能使其運用同理心並協助居喪者能夠健康地紓解情緒。行為層面:協助人們知道如何或什麼反應是正常的,自己如何或與如何協助他人表現死別的哀傷;例如安寧照顧對瀕死者的照顧、喪葬儀式及一些自助團體(自我成長團體的形式)對哀傷的處理等。價值的層面:則在於協助人們澄清、培養、肯定生命中的基本目標與價值,亦即藉由死亡的必然終結性來反省生命意義及其重要的價值。
內容
一般而言,死亡教育內容多衍生自Leviton所提出的三個層面:「死亡的本質」、「對死亡及瀕死的態度和其引起的情緒問題」、「對死亡及瀕死的調適」等相關主題(Leviton,1969;Eddy
& Alles,1983),張淑美在「從美國死亡教育的發展兼論我國實施死亡教育的準備方向」(1998)一文將之歸納如下:
- 死亡的本質及意義:
(1)哲學、倫理及宗教對死亡及瀕死的觀點。
(2)死亡的醫學、心理、社會及法律上的定義或意義。
(3)生命的過程及循環;老化的過程。
(4)死亡的禁忌。
(5)死亡的泛文化比較。
- 對死亡及瀕死的態度:
(1)兒童、青少年、成年人及老年人對死亡的態度。
(2)兒童生命概念的發展。
(3)性別角色和死亡。
(4)了解及照顧垂死的親友。
(5)瀕死的過程與心理反應;死別與哀傷。
(6)為死亡預作準備。
(7)文學及藝術中的死亡描寫。
(8)寡婦、鱌夫和孤兒的心理調適。
- 死亡及瀕死的處理及調適:
(1)對兒童解釋死亡。
(2)威脅生命重症的處理;與病重親友間的溝通與照顧;對親友的弔慰方式;「安寧照顧」的了解。
(3)器官的捐贈與移植。
(4)有關死亡的業務:遺體的處理方式、殯儀館的角色及功能、葬禮的儀式和選擇、喪事的費用等。
(5)和死亡有關的法律問題,與遺囑、繼承權、健康保險等。
(6)生活型態和死亡型態的關係。
- 特殊問題的探討:
(1)自殺及自毀行為。
(2)死亡倫理與權利:安樂死(euthanasia)、墮胎、死刑……。
(3)意外死亡:暴力行為,他殺死亡。
(4)愛滋病。
- 有關死亡教育的實施方面:
(1)死亡教育的發展及其教材教法的研究。
(2)死亡教育的課程發展與評鑑。
(3)死亡教育的研究與應用。
* 以上內容摘自由鄭冰兒撰寫及編輯之「青少年生死教育」手冊(贐明會於2001年初版,2003年再版)。
參考書目 (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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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偉勳 (1993):死亡的尊嚴與生命的尊嚴。台北:正中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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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淑美 (1996):死亡學與死亡教育。高雄:復文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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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淑美 (1998):從美國死亡教育的發展兼論我國實施死亡教育的準備方向。高雄師範大學教育系:教育學刊,14期,275-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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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曉江 (1999):超越死亡。台北:正中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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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松元 (1996):台灣地區中小學死亡教育課程發展。衛生教育論文集刊,2期,136-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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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庶深 (1999):當前死亡教育發展方向之探討。安寧照顧基金會會訊,32期,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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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可式 (1998):生死教育。台灣教育部訓委會:學生輔導通訊,54期,4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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